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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远美丽的精怪
2008-07-20
一个与众不同的人,因为一本地理杂志的吸引,独自走进了撒哈拉沙漠,寻找生命的真善美。
一个有灵魂的精怪,以千山万水的豪情,惊天泣地的爱情遭遇,引出无数传奇故事。
一个风情万种的女人,以美丽的文字融入自己的情感,为我们构筑一个有泪有笑的文字世界。
这个人,这个女人,这个精怪,名叫三毛。
一
初识三毛,是在学校的图书馆。在朋友的极力推荐下,我在阅读课上找了她的《万水千山走遍》来读。我翻开书本,准备好好地研究研究,她到底有什么样的魅力,竟能让我的那位朋友那般迷恋。书的开篇即交代了她的南美洲之旅。但她既不写南美的风景,也不写自己游玩的所见所闻,成篇地写她住在哪个朋友家,吃了些什么,见了什么人......没有给我带来惊喜的感觉,反倒有点郁闷,真不解她好不容易到了南美洲,为什么尽写这些呢?真是太闷了,于是,不到二十分钟,书回到了原位,心想,我和她的缘分应该就只是如此了。(对三毛有所了解的人都知道,《万水千山走遍》是三毛在荷西死后,在皇冠出版社的资助下的一趟疗伤之旅。南美的风光在她的眼中也许都变样了,朋友的支持成了她活着的重要理由之一吧。)
二
三毛的名字就这样在我的心中淡淡一扫而过。可是缘分却注定我们会再次相遇。在一间不大的书店里,一个不太明显的书架上,一个特别的封面吸引了我的眼球。
在无边的沙漠里,一个穿着波西米亚风格服饰的女人,在风的吹袭下,淡然随意地坐着。她的手托着腮,头发被风吹得有些凌乱,身上红色的裙子映衬着金黄色的沙漠,这个画面显得那么美,这个女人太美了。走近一看,心中不禁一颤,原来是三毛,原来三毛这么美丽。后来,就是因为这个美丽的画面,使我一点一点地爱上了三毛,爱上了她那美丽忧伤的文字,直至不可收拾。
三
一本《撒哈拉沙漠》就足够让我百读不厌。那一片神奇的沙漠,使我无比地向往。那一片看似荒芜的土地,其实住着许多的有钱人;那一片离我们那么遥远的土地,却是耳熟能详的。许多神奇的故事就在此发生。你肯定听说过天体浴,可你知道非洲人是如何洗澡的吗?在三毛的文字中,我的眼前浮现出一个个裸体的非洲女人,她们正在经历着一年中的特别日子。在公共澡堂里,她们像做全身检查似的,要经历一关又一关。拿上胶桶,打上水,进入澡堂的第二间房间,开始用小石子除去身上的污垢,一条条黑浆顺着身体慢慢往下流......对她们而言,这是一个长时间的工作,一年才一次,是该好好洗洗。这能不令人大开眼界吗?
你相信这个世界上还有奴隶吗?看了《哑奴》,我的心在剧烈地抽动,独自一人坐在书桌前泣不成声。为什么会有如此可怜的人,为什么世界如此不公,为什么他不反抗?我明知故问,寡不敌众,如何反抗?那是他的宿命。我难以接受这样的事实,但当事者哑奴却无比平常地看待生命,一个奴隶用手比出“我的身体是不自由的,可我的心是自由的”这样的至理名言,我顿时觉得自己是多么的渺小,我的觉悟比不上一个奴隶。在三毛的带领下,我一点一点用心地体会着生活更深层的意义。
四
三毛去世时,我才三岁,今年是她去世的第十七个年头。她离我那么远,我却又觉得她离我是如此近。她用文字超越了时间和空间,来到我的世界,带我到遥远的非洲,让我见识了无数奇妙的人事物;带我到分裂的德国,与她一起经历那段惊世绝恋;带我到富有的美国,感受开放轻松的课堂学习;带我到美丽的南美洲,一起欣赏那高山上的百合花;带我到亲切的台北,体验人生的悲哀与无奈......我在她的文字中周游全世界,陪她一起又哭又笑。
五
从前,我是一个极度反对自杀的人,心想有什么天大的事不能解决,既然有勇气自杀,就应该有勇气去克服一切困难。然而,这样的观点在看完《不死鸟》后动摇了,世上确有勇气无法解决的事情,那是心死。我常常觉得三毛的自杀对她的读者来说,其实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我们脑海中的三毛永远是那个穿着波西米亚服饰的美丽女子,而不需感叹岁月将美丽的沙漠奇女子变成一位老太婆。我以为三毛人生中的最后十二年是为她的父母而活,为了承诺而活。她的自杀是一种解脱。
她的自杀将自己永远定格在美丽的光影中。她是永远美丽的精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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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一辈子换五分钟
2008-07-19
爱是什么?爱是用一辈子去换五分钟,而尝过这滋味的幸运儿,都笑着说:值得。马家辉如是说。
用一辈子去换五分钟?五分钟太短了吧?会短吗?
当艾伦(Nicole Kidman)那双恐惧、怀疑又略带惊喜的眼睛对上英曼(Jude Law)那等待、渴望的双眼时,没有人能否认这是电影《冷山》(Cold Mountain)中最重要的一瞬间,它甚至还不足五分钟。但是,就是这个瞬间让所有的等待有了结果,让所有的疑问有了答案,对剧中人如此,对戏外人亦然。战争的残酷与无情、等待的苦涩与无奈、回家的艰难与跋涉、回忆的羞涩与甜蜜......所有所有的铺垫都是为了这不足五分钟的既冷静又手足无措且双眼情不自禁噙满泪水的对望。
“所有的都会过去,只有冷山永远在那。”是啊,所有的都会过去。在相逢一夜后,相爱的人却又永远地离开了,可艾伦还是对着那永远在那的冷山感谢上帝,口念阿门,五分钟真的会太短吗?
看到这里你会想到那部好莱坞的《忘了,忘不了》(The Note Book )吗?落日、水鸟、河涧、树林这些西洋明信片式的公式场景在这部爱情文艺片中都出现了,还有一座白色的房子和一架黑色的钢琴,你我脑海中的浪漫图腾一一呈现,构成了一个个美丽的画面。表面上,这部片子是在讲一对男女一生的爱情故事,但是一生之中,一片之内,最关键的其实是晚年的五分钟。帕金森令女主角魂游失忆,就在故事美好结局时,一直以局外人身份在听故事的女主角魂魄归兮,恢复记忆激动地表示“这是我的故事,我们的故事"时,所有人都震撼了,男女主角都显得那么手足无措,而观众是恍然大悟,心中的感动瞬间膨胀。虽然时间只有五分钟,五分钟后,伴随着真诚的拥抱,两人又成陌路,然而就是这五分钟锁定永恒。
五分钟,太短了,但正因为短暂所以珍贵。如果让一切重来,我想艾伦还会依旧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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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博的N个理由
2008-07-18
昨晚的这个时候,我打开Blogbus的网页,想注册成为博客的一员。但是在我准备按下"立即注册"的按钮时,我竟然有些许的心慌,那种心情就像按下高考志愿书的确认按钮时的感觉。到最后,我也没有勇气踏出这一步。这种心情我想就是鲁豫所说的“没有足够的勇气完全坦诚地面对别人”吧。
24小时过去后,现在我正在敲下我人生中的第一篇网上日志。虽然我很不想承认,但我又不得不承认是了了让我踏出这重要的一步(了了肯定在窃喜中)。但是,绝对不只是因为了了,有N个理由促使我写博。
理由一:看着我那些熟悉的同学在网上的一篇篇文章,或许生动,或许搞笑,或许怪异,或许优美......总之都是他们真实的人生和感想。看看自己,大概从两年前放下那个心爱的随笔本之后就把自己关进了应试作文的框框之后就再也没有随性地写过一篇作文了。虽然我想我永远也没有勇气敢像谢诗琦那样对着老师喊出“要我去看作文选,那不如叫我去跳楼”的话,但是我却是那么怀念初中时那种“心无城府”的写作状态。现在我决定跳出框框了。
理由二:我不是一个追随潮流的人,在大多的时候,当一样事物遭到大多数人追捧的时候,我总爱扮演那个拒绝的角色。但是,我又是个渴望交流的人,我不愿是个“独学而无友,孤陋而寡闻”的人,正如了了所说的,博客的留言让人跳出自己的狭小空间。
理由三:我自认是个重感情的人,我常想如何为逝去的日子留下点痕迹,为逝去的感情留下些印记。写日记是我的选择,然而那些文字却只能自己品味,往往是过了一两年后看回以前的日记才发现当时的自己是多么的幼稚。公开的网上日志应该能让人早点认识自己吧?
我想记录下2008年的奥运会,我想为自己的大学生涯留点记录,我想自己的生活多点色彩......还有很多很多,总之我勇敢地成为博客的一员。







